各公司党委(党总支)分党校:
为做好下半年“党的发展对象”教育培训工作,请各公司党委(党总支)分党校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,以党校教学大纲为主线,组织各分党校教学工作。请于10月15日(周五)之前,将教学计划、课时安排、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公司党委党校,并于11月14日(周日)前结束党课教学工作。公司党校拟定于11月下旬组织全校“党的发展对象”培训班考试。
各公司党委(党总支)分党校可邀请政治辅导员为“党的发展对象”上党课,并将其列入教学计划,规范做好党员发展工作。
公司党委党校
2021年10月8日